发明名称 石灰石-石膏湿法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艺的脱硫催化剂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石灰石-石膏湿法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艺的脱硫催化剂,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78%~85%的CH3COONH4、12%~20%的NH4C1、0.3%~1%的醇醚磷酸单酯、0.5%~1.5%的烷基醇醚羧酸盐和0.3%~1%的脂肪醇乙基氧化物。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经济有效地提高石灰石-石膏湿法燃煤锅炉烟气脱硫(FGD)工艺的脱硫效率,降低SO2污染物排放浓度,使燃煤锅炉的SO2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以下简称“新标准”)的要求,实现对环境的保护。
申请公布号 CN10343307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11
申请号 CN201310253890.2 申请日期 2013.06.25
申请人 华电高科环保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叶洪
分类号 B01J31/04(2006.01)I;B01D53/80(2006.01)I;B01D53/86(2006.01)I;B01D53/50(2006.01)I 主分类号 B01J31/04(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石灰石‑石膏湿法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艺的脱硫催化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78%~85%的CH3COONH4、12%~20%的NH4Cl、0.3%~1%的醇醚磷酸单酯、0.5%~1.5%的烷基醇醚羧酸盐和0.3%~1%的脂肪醇乙基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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