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载录像机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载录像机,在上述车载录像机中,电能存储部件,用于经由电源输入接口接收来自于车载电源提供的电能并储存,并向需要供电的设备进行供电,其中,上述设备用于完成视频数据和/或音频数据的录制与存储;处理器,用于确定需要供电的设备,并控制电能存储部件为设备中的部分或全部进行供电。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在车载录像机外部电源发生异常中断供电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采用车载录像机内部的电能存储部件持续供电,以实现正常保留录像。
申请公布号 CN203331996U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11
申请号 CN201320326665.2 申请日期 2013.06.05
申请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霍孟浩;潘兴民;程海波;张国柱
分类号 B60R16/02(2006.01)I 主分类号 B60R16/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吴贵明;张永明
主权项 一种车载录像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能存储部件,用于经由电源输入接口接收来自于车载电源提供的电能并储存,并向需要供电的设备进行供电,其中,所述设备用于完成视频数据和/或音频数据的录制与存储;处理器,用于确定需要供电的所述设备,并控制所述电能存储部件为所述设备中的部分或全部进行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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