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分离式气道的四气门发动机气缸头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分离式气道的四气门发动机气缸头,包括缸头本体,所述缸头本体内设有进气道和排气道,所述进气道和排气道均为分离式双气道结构,所述排气道包括沿排气方向设置的两个排气支道和一个排气总道,两个所述排气支道沿排气方向汇合并入所述排气总道,两个所述排气支道之间夹角为8°-9°,且每个所述排气支道长度与所述排气道总长度的比例为0.4-0.5;满足四气门发动机的配气需要,夹角较小利于节省装配空间,使缸头本体整体结构更加紧凑,排气支道长度约占排气道总长度的一半,延长所排废气在排气支道内的通过时间,并加大所排废气与排气支道的接触面积,从而降低所排废气的温度,达到较优的冷却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203321693U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04
申请号 CN201320229621.8 申请日期 2013.04.28
申请人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段伟;李飞杨;李志祥;凌青海;刘维;连源;雷建林;梁代飞
分类号 F02F1/42(2006.01)I 主分类号 F02F1/4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代理人 谢殿武
主权项 一种具有分离式气道的四气门发动机气缸头,包括缸头本体,所述缸头本体内设有进气道和排气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道和排气道均为分离式双气道结构,所述排气道包括沿排气方向设置的两个排气支道和一个排气总道,两个所述排气支道沿排气方向汇合并入所述排气总道,两个所述排气支道之间夹角为8°‑9°,且每个所述排气支道长度与所述排气道总长度的比例为0.4‑0.5。
地址 400033 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桥路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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