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管、可查、可巡视的监控系统的智能前端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可管、可查、可巡视的智能监控系统的前端,包括监控摄像模块、传感器模块、智能分析模块、数据处理模块、级别及档次模块。视频数据首先由监控摄像模块进行提取和生成,通过智能分析模块进行分析,将视频数据以及智能分析数据传输给数据处理模块,传感器模块提取视频数据生成时刻的传感器数据,同样将传感器数据传输给数据处理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将视频数据、传感器数据,根据档次和级别进行处理发送。本发明提取了前端监控摄像部分的视频数据、监控系统前端的位置,方向及技术参数;对于不同的情况设计不同的级别及档次,从而满足不同的实际需求,可根据不同实际情况的将数据传送给可管、可查、可巡视的智能监控系统。
申请公布号 CN10238734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20
申请号 CN201110314567.2 申请日期 2011.10.17
申请人 上海交通大学 发明人 杨小康;宋利;张聪;吴国珊;陈昌健
分类号 H04N7/18(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18(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代理人 郭国中
主权项 一种可管、可查、可巡视的监控系统的前端,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五个模块:监控摄像模块:本模块完成视频监控数据的采集工作,对于监控区域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将视频数据进行编码传输至数据处理模块;传感器模块:本模块完成对于监控摄像模块的相关传感信息的采集工作;智能分析模块:本模块对目前监控摄像模块录制的监控视频进行实时分析,并对于系统已设定的情况进行分析和监测;数据处理模块:本模块将监控摄像模块、传感器模块、智能分析模块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封装,按照级别及档次模块的定义,选择监控摄像信息、传感器信息、智能分析信息,以规范化的数据格式进行封装,形成系统能传输并能由系统接收的数据包;级别及档次模块:本模块定义了各监控级别和监控档次,对于各种实际应用要求以及实际监控情况,定义监控设备技术参数、传感器查询频率,智能分析模块的检测频率;视频数据首先由监控摄像模块进行提取和生成,通过智能分析模块对于原始视频数据进行分析,将视频数据以及智能分析数据传输给数据处理模块,与此同时,传感器模块提取视频数据生成时刻的传感器数据,同样将传感器数据传输给数据处理模块;之后数据处理模块将视频数据以及传感器数据,根据级别及档次模块的档次和级别的定义,进行处理,以可管、可查、可巡视的监控系统规定的数据传输标准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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