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新型排气消音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零部件的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新型排气消音器。其包括器体、进气口、出气口、气室一、气室二、气室三、隔板、通气管、活性炭和出气管,器体一侧设有进气口,另一侧设有出气口,器体内设有气室一、气室二和气室三,气室一、气室二与气室三之间均设有隔板,气室一内设有通气管,气室二内设有活性炭,气室三内设有出气管,通气管上设有通孔,出气管上设有出气孔,器体两端设有消音隔板,隔板上设有气孔。这种新型排气消音器结构简单、紧凑并且合理,排气阻力小,消声频段宽,有效吸收气体中的有害杂质,提高了消音的效果,并且排气更加顺畅,同时提高了发动机的有效输出功率,大大提高了消音器工作的可靠性,易于使用推广。 |
申请公布号 |
CN203271867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1.06 |
申请号 |
CN201320271935.4 |
申请日期 |
2013.05.20 |
申请人 |
常州市星龙金属结构件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唐智君 |
分类号 |
F01N1/08(2006.01)I;F01N13/00(2010.01)I |
主分类号 |
F01N1/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常州市夏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3 |
代理人 |
沈兵 |
主权项 |
一种新型排气消音器,包括器体(1)、进气口(2)、出气口(3)、气室一(4)、气室二(5)、气室三(6)、隔板(7)、通气管(8)、活性炭(9)和出气管(10),器体(1)一侧设有进气口(2),另一侧设有出气口(3),其特征是,器体(1)内设有气室一(4)、气室二(5)和气室三(6),气室一(4)、气室二(5)与气室三(6)之间均设有隔板(7),气室一(4)内设有通气管(8),气室二(5)内设有活性炭(9),气室三(6)内设有出气管(10)。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五星新农村飞龙路南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