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学影像镜头系统组
摘要 一种光学影像镜头系统组,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以及第六透镜。第一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为凸面。第二透镜及第三透镜皆具有正屈折力。第四透镜具有屈折力。第五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像侧表面为凸面,且其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第六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像侧表面为凹面,且其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其中第六透镜的像侧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点。靠近物侧配置三枚具正屈折力透镜,可拥有较佳望远比,且满足特定条件时,有助于降低系统的敏感度,使其具有较短的光学总长与较佳的成像性能。
申请公布号 CN10337653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0.30
申请号 CN201210298037.8 申请日期 2012.08.21
申请人 大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俊杉;蔡宗翰;周明达
分类号 G02B13/00(2006.01)I;G02B13/18(2006.01)I;G02B13/22(2006.01)I;G02B13/06(2006.01)I;G02B1/04(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1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代理人 徐金国
主权项 一种光学影像镜头系统组,其特征在于,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一第一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为凸面;一第二透镜,具有正屈折力;一第三透镜,具有正屈折力;一第四透镜,具有屈折力;一第五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像侧表面为凸面,且其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以及一第六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像侧表面为凹面,且其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其中该第六透镜的像侧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点;其中,该光学影像镜头系统组的焦距为f,该第二透镜的焦距为f2,其满足下列条件:0<f/f2<0.8。
地址 中国台湾台中巿南屯区精科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