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利用现有点歌系统字幕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利用现有点歌系统字幕的方法,其特征是将现有点歌系统的含有卡拉OK字幕的画面视频进行裁剪、缩放、移动、抠取或透出有字幕的局部图像,并将其叠加到另外一幅图像视频的合适位置,其目的是在另外一幅图像视频中可以看到字幕,比如这个另外一幅图像视频可以是背景视频和演唱者人物画面叠加合成的视频,同时本发明为了便于同步录制下新的卡拉ok视频画面,可以利用普通卡拉OK字幕画面视频和伴音,根据视频和音乐信号大小变化情况,逻辑判断并控制录制的起始和结束,本发明可以用于硬件电路和电脑软硬件系统等多种场合;满足现有KTV房间在保留现有卡拉OK功能基础上的升级要求,而且点歌方式不变,操作简单,录制功能则可满足各种留念的需求。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9771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9.11 |
申请号 |
CN201310259217.X |
申请日期 |
2013.06.25 |
申请人 |
广州科旦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郭鹏飞 |
分类号 |
H04N5/278(2006.01)I;H04N5/262(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7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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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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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利用现有点歌系统字幕的方法,其特征是将现有点歌系统的含有卡拉ok字幕的画面视频进行裁剪、缩放、移动、抠取或透出有字幕的局部图像,并将其叠加到另外一幅图像视频的合适位置,其目的是在另外一幅图像视频中可以看到字幕。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2号金海花园1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