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人发卷烫后损伤修复的护发精华素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人发卷烫后损伤修复的护发精华素,包含以下以重量百分比计的组分:黄明胶1.00%—5.00%;苯甲酸钠1.00%-5.00%;人参茎叶水提干浸膏1.00%—3.00%;柠檬酸0.10-0.30;水杨酸乙酯0.50%-1.00%;聚乙烯吡咯烷酮0.10%—0.90%;微晶纤维素1.00%—5.00%;其它为溶媒。所述的溶媒包含的组分及各组分的体积百分数如下:甘油2%-5%;丙二醇3%-7%;乙酸乙酯0.5-1%;其它为纯化水。本发明护发素在发丝表层形成致密均匀保护层,对受损发丝鳞片和发丝内部营养管路良好的修复作用,增加了发丝的光泽和柔顺感,较好地解决了人发卷烫受损造成的易断,易开叉,干枯等系列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8489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9.11 |
申请号 |
CN201310141308.3 |
申请日期 |
2013.04.23 |
申请人 |
苏州谷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吴娟 |
分类号 |
A61K8/97(2006.01)I;A61Q5/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8/97(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李纪昌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人发卷烫后损伤修复的护发精华素,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以重量百分比计的组分:黄明胶1.00%—5.00%;苯甲酸钠1.00%‑5.00%;人参茎叶水提干浸膏1.00%—3.00%;柠檬酸0.10‑0.30;水杨酸乙酯0.50%‑1.00%;聚乙烯吡咯烷酮0.10%—0.90%;微晶纤维素1.00%—5.00%; 其它为溶媒。 |
地址 |
215213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区金字路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