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UF6100)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UF6100)。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作为电视机使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5.设计1为基本设计。6.各设计主视图边框为透明材质。
申请公布号 CN30255144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8.28
申请号 CN201330142886.X 申请日期 2013.04.26
申请人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包鑫宇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代理人 闫俊芬
主权项
地址 300457 天津市西青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