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AL9406)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手电筒(AL9406)。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是一种用于手持照明的用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52023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7.31
申请号 CN201330070598.8 申请日期 2013.03.19
申请人 宁波市柯玛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国富
分类号 26-02 主分类号 26-02
代理机构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3 代理人 吴秉中
主权项
地址 315021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朱雀新村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