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灭生性除草剂及其制备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农药及其制备方法,特别公开了一种灭生性除草剂及其制备方法。该灭生性除草剂,其特征在于:为草甘膦、乙氧氟草醚和辅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油悬浮剂。本发明将草甘膦和乙氧氟草醚复配,乙氧氟草醚对植物叶片的触杀作用,可以加快草甘膦的吸收,增强草甘膦的药效,且乙氧氟草醚对土壤中杂草种子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以延长残效期,在除草速度、环境保护、节省用药成本上表现突出,在除草效果上表现出速效、杀草谱广、药效期长、耐雨水冲刷、环保等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0203799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6.19
申请号 CN201110000171.0 申请日期 2011.01.04
申请人 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海峰;邓如自;尹文聚;喻斌;曹新瑞
分类号 A01N57/20(2006.01)I;A01N33/22(2006.01)I;A01N25/04(2006.01)I;A01P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N57/20(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代理人 张贵宾
主权项 一种灭生性除草剂,其特征在于:为草甘膦、乙氧氟草醚和辅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油悬浮剂,草甘膦的有效成分为总重量的10‑50%,乙氧氟草醚的有效成分为总重量的1‑10%;所述草甘膦原药固体有效成分含量为98%,乙氧氟草醚原药固体有效成分含量为95%;辅料为占总重量的9‑11%的表面活性剂、占总重量的0.1‑0.2%的增稠剂和余量玉米油;表面活性剂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和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钙的均匀混合物,增稠剂为油性有机膨润土系列。
地址 274900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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