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去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空气净化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去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设置于底板上的外壁,所述外壁内侧上部设置有进气口,所述进气口顶部通过支杆连接有防护罩,所述进气口底部连接有过滤室,所述过滤室底部连接有气体导管,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室通过气体导管依次顺序连接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分析仪、燃烧室和吸收室,所述吸收室下方设置有抽风机。本发明所提供净化装置,通过合理布置空气净化点,采取物理过滤,浓度分析,清洁燃烧,烟气吸收、净化空气均布和调质的工艺思路和气体净化原理有效解决炼焦区域大气中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10312780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6.05 |
申请号 |
CN201110377161.9 |
申请日期 |
2011.11.23 |
申请人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周晶;刘道清;汪庆丰;顾德仁 |
分类号 |
B01D53/30(2006.01)I;B01D50/00(2006.01)I;F23G7/06(2006.01)I;B01D53/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D53/3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三和万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30 |
代理人 |
刘立平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去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设置于底板(11)上的外壁(24),所述外壁(24)内侧上部设置有进气口(3),所述进气口(3)顶部通过支杆(2)连接有防护罩(1),所述进气口(3)底部连接有过滤室(4),所述过滤室(4)底部连接有气体导管(25),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室(4)通过气体导管(25)依次顺序连接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分析仪(6)、燃烧室(7)和吸收室(8),所述吸收室(8)下方设置有抽风机(15)。 |
地址 |
201900 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