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小手电筒 |
摘要 |
一种小手电筒,属于照明装置领域。现有一种小手电筒其尾盖旋开后容易被幼儿吞食、容易导致用户投诉或索赔。本实用新型包括电筒身、尾盖、开关、电池箱和灯头,从尾盖后端可以抵触到的开关装配在尾盖中,灯头、电池箱和尾盖依序连接形成一体,在电筒身的后端部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在尾盖的前端部设置有外螺纹,电筒身通过内螺纹和外螺纹与尾盖连接在一起,与尾盖连成一体的电池箱和灯头位于电筒身内,灯头靠近电筒身的前端。本实用新型作为一种小手电筒,由于其灯头、电池箱和尾盖依序连接形成一体,从而大大增加了零件的体积,使得幼儿不会将其从口中吞进肚内,防止用户投诉或索赔;其结构巧妙,造型新颖,外表美观,容易制造,便于推广应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2927497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5.08 |
申请号 |
CN201220537153.6 |
申请日期 |
2012.10.19 |
申请人 |
东莞健达照明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安庆照 |
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F21V17/12(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卞华欣 |
主权项 |
一种小手电筒,包括电筒身(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尾盖(2)、开关(3)、电池箱(4)和灯头(5),从尾盖(2)后端可以抵触到的开关(3)装配在尾盖(2)中,灯头(5)、电池箱(4)和尾盖(2)依序连接形成一体,在电筒身(1)的后端部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在尾盖(2)的前端部设置有外螺纹,电筒身(1)通过内螺纹和外螺纹与尾盖(2)连接在一起,与尾盖(2)连成一体的电池箱(4)和灯头(5)位于电筒身(1)内,灯头(5)靠近电筒身(1)的前端。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东山村工业区东莞健达照明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