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573)
摘要 1.产品名称:电视机(573)。2.产品用途:用于接收并播放声音、图像等的一种电视机。3.本产品的设计要点为产品的形状。4.主视图最能表明产品的设计要点。
申请公布号 CN30243061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5.08
申请号 CN201230613898.1 申请日期 2012.12.10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强;钱禄峰;梁金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124 代理人 刘世平
主权项
地址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