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发光尾喉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排气管适配装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发光尾喉,包括:尾喉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尾喉本体上设置有发光环、发电装置和储电装置,所述发电装置、储电装置与发光环之间电连接。优选地,所述发电装置为热能发电机、风力发电机或太阳能电池,所述储电装置为蓄电池。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尾喉本体上卡扣设置发光环,使得在车辆刹车、转弯或起雾环境下行驶而需要作出警示时,自动点亮发光环达到示警目的。同时,通过在尾喉本体上设置发电装置和储电装置,充分利用车辆尾气中的能量或太阳能来为发光环供电,节能环保,实用性好。 |
申请公布号 |
CN20286695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4.10 |
申请号 |
CN201220516713.X |
申请日期 |
2012.10.10 |
申请人 |
陈武 |
发明人 |
陈武 |
分类号 |
F01N13/08(2010.01)I;F21S9/02(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01N13/08(2010.01)I |
代理机构 |
佛山东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7 |
代理人 |
詹仲国 |
主权项 |
一种发光尾喉,包括连接在尾气管上的尾喉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尾喉本体上安装有发光环。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中路自编29号之三(沙太南路623号)西3北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