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至少一个可相对于第一家具部分电动地运动的第二家具部分的家具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家具,该家具具有至少两个可相对于至少一个第一家具部分电动地运动的另外的家具部分,并且该家具具有至少一个用于所述至少两个可运动的家具部分的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有一个控制装置,当一个可运动的家具部分已经处于另一个可运动的家具部分的运动轨迹中时,该控制装置禁止所述另一个可运动的家具部分从初始位置运动到终端位置中。
申请公布号 CN10191220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4.03
申请号 CN201010267903.8 申请日期 2007.04.04
申请人 屈斯特自动门系统有限公司;格拉斯有限公司 发明人 J·齐普;S·梅德巴赫;M·布吕克;H·文策尔
分类号 A47B88/04(2006.01)I 主分类号 A47B88/04(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刘兴鹏;邵伟
主权项 家具,该家具具有至少两个可相对于至少一个第一家具部分电动地运动的另外的家具部分,并且该家具具有至少一个用于所述至少两个可运动的家具部分的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有一个控制装置,当一个可运动的家具部分已经处于另一个可运动的家具部分的运动轨迹中时,该控制装置禁止所述另一个可运动的家具部分从初始位置运动到终端位置中。
地址 德国埃灵斯豪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