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摄像机线束保护装置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摄像机线束保护装置,包括:长形构件,基本上沿水平方向延伸,并限定了沿其延伸方向的第一通道;固定构件,在所述长形构件的一个端部处连接至所述长形构件,并限定了沿其延伸方向的第二通道;所述固定构件可相对于所述长形构件基本上沿竖向枢转;其中,在工作时,所述固定构件的至少一部分伸入到地坑内,来自摄像机的所述线束顺序地经由所述长形构件的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固定构件的所述第二通道进入到地坑内。这种设计使得线束能够从地坑经摄像机线束保护装置连接于摄像机,汽车碰撞的外力会作用于摄像机线束保护装置上;由于本装置有固定构件,本装置很难在撞击下产生位移,线束不会再因受到外力而偏移或者从摄像机脱落。
申请公布号 CN1029980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7
申请号 CN201210505392.8 申请日期 2012.11.29
申请人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于治洋;王文美;孔国兴;张帅;余见山;赵福全
分类号 G01M7/08(2006.01)I;G01M17/007(2006.01)I 主分类号 G01M7/0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代理人 范晓斌;张群峰
主权项 一种摄像机线束保护装置,在汽车碰撞试验中布置在试验场地的地面上并处于地坑与摄像机之间,用于保护在所述摄像机与所述地坑之间延伸的摄像机的线束,所述摄像机线束保护装置包括:长形构件(102),所述长形构件(102)基本上沿水平方向延伸,并限定了沿其延伸方向的第一通道,以供所述线束通过;固定构件(101),所述固定构件(101)在所述长形构件(102)的一个端部处连接至所述长形构件(102),并限定了沿其延伸方向的第二通道,以供所述线束通过;所述固定构件(101)可相对于所述长形构件(102)基本上沿竖向枢转;其中,在工作时,所述固定构件(101)的至少一部分伸入到所述地坑内,来自摄像机的所述线束顺序地经由所述长形构件(102)的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固定构件(101)的所述第二通道进入到所述地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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