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折叠婴儿车
摘要 可折叠婴儿车包括至少一个框架,该至少一个框架设置有彼此枢转地连接的至少两个杆。该框架可从竖立形态收折为折叠形态,并可从折叠形态展开为竖立形态,其中该框架还设置有锁定装置以将框架锁定在其竖立形态下。该锁定装置包括至少两个构件,其中第一构件在第一旋转件处可旋转地连接至第一杆,第二构件在第二旋转件处可旋转地连接至第二杆,并且第一构件和第二构件在枢轴处以距第一旋转件和第二旋转件一定距离的方式彼此枢转地连接。第二旋转件能够从第一位置经由中间位置运动至第二位置,或能够从第二位置经由中间位置运动至第一位置,在第一位置上,第二旋转件位于穿过枢轴和第一旋转件的虚拟线的一侧并且框架被锁定在其竖立形态下;在中间位置上,第二旋转件在虚拟线上位于枢轴和第一旋转件之间;在第二位置上,第二旋转件位于虚拟线另一侧并且框架被解锁。
申请公布号 CN10297575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0
申请号 CN201210321994.8 申请日期 2012.09.03
申请人 马克西米利安公司 发明人 盖尔亚安·施托姆;皮特鲁斯·亨利库斯·玛利亚·斯托克曼;约翰·格特·蒂尔·范戴克
分类号 B62B7/06(2006.01)I 主分类号 B62B7/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代理人 余朦;付乐
主权项 可折叠婴儿车(1),其包括至少一个框架(3),所述至少一个框架(3)设置有彼此枢转地连接的至少两个杆(11、12),所述框架(3)能够从竖立形态收折为折叠形态,并能够从折叠形态展开为竖立形态,其中所述框架(3)还设置有锁定装置(30)以将所述框架(3)锁定在其竖立形态下,所述锁定装置(30)包括至少两个构件(31、32),其中第一构件(31)在第一旋转件(33)处可旋转地连接至第一杆(11),第二构件(32)在第二旋转件(34)处可旋转地连接至第二杆(12),并且所述第一构件(31)和所述第二构件(32)在距所述第一旋转件(33)和所述第二旋转件(34)一定距离的枢轴(35)处彼此枢转地连接,其中所述第二旋转件(34)能够从第一位置经由中间位置运动至第二位置,和/或能够从第二位置经由中间位置运动至第一位置,在所述第一位置上,所述第二旋转件(34)位于穿过所述枢轴(35)和所述第一旋转件(33)的虚拟线(36)的一侧并且所述框架(3)被锁定在其竖立形态下;在所述中间位置上,所述第二旋转件(34)在所述虚拟线(36)上位于所述枢轴(35)与所述第一旋转件(33)之间;在所述第二位置上,所述第二旋转件(34)位于所述虚拟线(36)的另一侧并且所述框架(3)被解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装置(30)设置有辅助构件(43),所述辅助构件(43)在枢轴(16)处可旋转地连接至所述框架(3),所述辅助构件(43)与至少一个构件(31、32)协作,其中通过使所述辅助构件(43)旋转,所述构件(31、32)相对于相应的杆(11、12)旋转,使得所述第二旋转件(34)能够从所述第一位置运动至所述第二位置,或从所述第二位置运动至所述第一位置。
地址 荷兰海尔蒙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