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电导率指导抛光粉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电导率指导抛光粉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属于抛光粉生产技术领域,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用准确称取预烘干后的10克抛光粉,加入到100mL量筒中,加纯水至100mL,加盖后,超声振荡使抛光粉充分分散;静置5min后,再次超声振荡使抛光粉中活性中心充分与水结合,然后立即检测电导率。经过本发明检测的抛光粉样品,按电导率范围,电导率在30us/cm以下的对磨耗硬度80及80以上的材质进行抛光,抛削率较快,适应性较好。电导率在50us/cm以上的抛光粉对磨耗硬度80以下的材质进行抛光,抛削率较快,适应性较好。
申请公布号 CN10296763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13
申请号 CN201210507466.1 申请日期 2012.11.30
申请人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炳伟;牟元障;江勇;李剑飞
分类号 G01N27/04(2006.01)I 主分类号 G01N27/04(2006.01)I
代理机构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代理人 耿霞
主权项 一种用电导率指导抛光粉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下步骤:(1)首先用准确称取预烘干后的10克抛光粉,加入到100mL量筒中,加纯水至100mL,加盖后,超声振荡使抛光粉充分分散;(2)静置5min后,再次超声振荡使抛光粉中活性中心充分与水结合,然后立即检测电导率。
地址 255400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南王工业园加华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