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利用建筑排水能量的高层建筑辅助供水系统 |
摘要 |
一种可利用建筑排水能量的高层建筑辅助供水系统,它包括低区水箱、中区水箱和高区水箱,特别之处是,所述系统还包括高区排水立管、中低区排水立管和压力供水罐,压力供水罐内由隔膜分隔为内腔和外腔;在高区排水立管与中低区排水立管之间设置生活废水缓冲箱,生活废水缓冲箱高度高于中区水箱,生活废水缓冲箱底部设有排水管,排水管经电磁三通阀与压力供水罐的内腔连通;所述低区水箱与压力供水罐外腔的进口连通,压力供水罐外腔出口与中区水箱连通,压力供水罐高度低于低区水箱。本发明利用高层建筑高区用户生活污水排水的高度水头来作为中区用户供水的动力,在不影响原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供水能耗。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661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3.13 |
申请号 |
CN201210525044.7 |
申请日期 |
2012.12.10 |
申请人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
发明人 |
张旭涛;杨晓强;杨贺;刘生丞;范天舒 |
分类号 |
E03B11/10(2006.01)I;E03C1/12(2006.01)I;E03C1/122(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3B1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8 |
代理人 |
李羡民;周晓萍 |
主权项 |
一种可利用建筑排水能量的高层建筑辅助供水系统,它包括串联设置的低区水箱(1A)、中区水箱(2A)和高区水箱(3),所述低区水箱、中区水箱分别设有低区增压水泵(1B)和中区增压水泵(2B),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高区排水立管(4A)、中低区排水立管(4B)和压力供水罐(6);所述压力供水罐内由隔膜(6B)分隔为内腔(6D)和外腔(6E);在高区排水立管(4A)与中低区排水立管(4B)之间设置生活废水缓冲箱(5),生活废水缓冲箱高于中区水箱(2A),生活废水缓冲箱底部设有排水管(15),排水管经电磁三通阀(7)与压力供水罐(6)的内腔(6D)连通;所述低区水箱经第一止回阀(10A)、第一闸阀(10B)与压力供水罐(6)外腔(6E)的进口连通,压力供水罐(6)外腔出口经第二止回阀(11A)、第二闸阀(11B)与中区水箱连通,压力供水罐(6)高度低于低区水箱(1A)。 |
地址 |
071003 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