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便携式美甲灯(I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便携式美甲灯(I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专用于美甲工序中烘干光疗胶的仪器。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32384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2.13
申请号 CN201230375796.0 申请日期 2012.08.10
申请人 金海康 发明人 李胜泉;梁政
分类号 28-03 主分类号 28-03
代理机构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代理人 沈东宁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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