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改性的木器用硝基纤维素类的哑光清漆
摘要 本发明一种改性的木器用硝基纤维素类的哑光清漆,涂装时甲乙组份重量比为:1∶0.2;(1)甲组份重量配比:70%的醇酸树脂、60%的松香液、消泡剂、流平剂、分散剂、环氧大豆油、醋酸乙酯、二甲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1/2秒硝化棉液、消光助剂和醋酸正丁酯;(2)乙组份重量配比:二甲苯、乙醇、醋酸正丁酯、醋酸乙酯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本发明的硝基哑光清漆,因用消光助剂代替消光粉体,经检测和试用证明,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无粉尘污染,施工流平性好、丰满度好、硬度高、透明度好、不发白,适合深色板材的涂装,环保性能符合GB18581-2009。
申请公布号 CN10224192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2.06
申请号 CN201110175381.3 申请日期 2011.06.27
申请人 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发明人 方学平
分类号 C09D101/18(2006.01)I;C09D167/08(2006.01)I;C09D193/04(2006.01)I;C09D7/12(2006.01)I 主分类号 C09D101/18(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代理人 陈国平
主权项 1.一种改性的木器用硝基纤维素类的哑光清漆,涂装时甲乙组份重量比为:1∶0.2(1)甲组份重量配比:<img file="FDA00002146608700011.GIF" wi="1777" he="709" />(2)乙组份重量配比:二甲苯        40%~50%,乙醇        10%~15%,醋酸正丁酯    15%-20%, 醋酸乙酯    10%~15%,丙二醇甲醚醋酸酯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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