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的胶凝材料及其使用方法
摘要 一种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的胶凝材料,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按照质量份原料配比为碳钢渣28-33份,矿渣35-45份,粉煤灰4-10份,脱硫石膏18-33份,将上述原料配比经过混合、球磨得到细度为0.08mm方孔筛筛余量≤6%的粉料。本发明可以利用碳钢渣和矿渣,采用本发明生产胶凝材料性能达到32.5标号水泥的质量要求,而且其制备过程不用高温煅烧,能耗低,无污染。
申请公布号 CN10234425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1.09
申请号 CN201110190977.0 申请日期 2011.07.08
申请人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仪桂兰;史永林;叶文成;董勇;李建军;赵海泉
分类号 C04B7/21(2006.01)I 主分类号 C04B7/21(2006.01)I
代理机构 太原市科瑞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4101 代理人 卢茂春
主权项 一种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的胶凝材料,按照质量份原料配比为碳钢渣28—33份,矿渣35—45份,粉煤灰4—10份,脱硫石膏18—33份,将上述原料配比经过混合、球磨得到细度为0.08mm方孔筛筛余量≤6%的粉料,其特征是利用碳钢渣和矿渣制作的胶凝材料的使用方法是,按照胶凝材料粉料︰外加剂︰水=100︰(5—25)︰(28—100)的质量份配比;所述的外加剂是将质量份配比Na2SO4 30—60 份,NaCl 50—80份混合均匀;将上述外加剂加入水中充分溶解,得到外加剂溶液;将外加剂溶液缓慢加入到胶凝材料粉料中,搅拌3—7分钟,即可代替325标号水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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