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式灯具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便携式灯具,包括灯头和主壳体,在所述灯头的左侧设置有第一齿轮盘,右侧设置有沉台,所述灯具还包括:左支架,其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齿轮盘配合的第二齿轮盘;以及右支架,其上设置有与所述沉台配合的柱状凸台;其中所述主壳体上还设置有两个导滑槽,所述左支架、右支架与所述导滑槽配合并与所述主壳体连接。需要拆卸灯头时,只需要拧松左、右支架与主壳体之间的螺钉,即可将左、右支架拆下,并将灯头从中取出。与现有技术相比,不需要拆开主壳体,拆装方便,不会造成主壳体内部的零件丢失,维护简便。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9798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1.28 |
申请号 |
CN201110135148.2 |
申请日期 |
2011.05.23 |
申请人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周明杰;李明合 |
分类号 |
F21L2/00(2006.01)I;F21V1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L2/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伟刚;王小青 |
主权项 |
一种便携式灯具,包括灯头和主壳体,在所述灯头的左侧设置有第一齿轮盘,右侧设置有沉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还包括:左支架,其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齿轮盘配合的第二齿轮盘;以及右支架,其上设置有与所述沉台配合的柱状凸台; 其中所述主壳体上还设置有两个导滑槽,所述左支架、右支架与所述导滑槽配合并与所述主壳体连接。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2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