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装置、记录方法和记录系统
摘要 第一记录装置获取第一数据和将第一数据记录在第一记录单元中,向第二记录装置发送作为与代表将第一数据记录到第二记录装置的优先级的优先级数据有关的信息的第一优先级信息,接收从第二记录装置发送、作为与代表记录在第二记录装置上获得的第二数据的优先级的优先级数据有关的信息的第二优先级信息,根据第一优先级信息和第二优先级信息,确定第一记录装置和第二记录装置的优先级数据,并且如果第一记录单元的记录容量下降到与第一记录装置的优先级数据相对应的规定值以下,根据第二记录装置的优先级数据将第一数据传送到第二记录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0143164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8
申请号 CN200810174535.5 申请日期 2008.11.10
申请人 索尼株式会社 发明人 真贝光俊;肥尾昭光
分类号 H04N5/76(2006.01)I;H04N5/92(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7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郭定辉
主权项 一种通过网络与至少一个其它记录装置连接的记录装置,所述记录装置包含:获取单元,配置成获取数据;记录单元,配置成记录所述数据;发送单元,配置成向所述其它记录装置发送作为与代表将所述数据记录到所述其它记录装置的优先级的优先级数据有关的信息的优先级信息;接收单元,配置成接收从所述其它记录装置发送、作为与代表将在所述其它记录装置上获得的数据记录在所述记录装置中的优先级的优先级数据有关的信息的其它优先级信息;确定单元,配置成根据所述优先级信息和所述其它优先级信息,确定所述记录装置和所述其它记录装置的优先级数据;和传送单元,配置成在所述记录单元的记录容量下降到与所述记录装置的优先级数据相对应的规定值以下的情况下,根据所述其它记录装置的优先级数据将所述数据传送到所述其它记录装置,其中,将所述规定值设置成与优先级不是最高优先级的优先级数据相对应的规定值小于与最高优先级数据相对应的规定值。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