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煤作为炼钢压渣剂的用途及其抑制钢渣泡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煤作为炼钢压渣剂的用途,使脱磷冶炼不用前倒渣就能直接出钢,缩短了冶炼周期,平均生产周期由原35分钟缩短到25分钟,同时有效降低钢铁料消耗,提高转炉炉衬寿命,实现脱磷炉冶炼半钢的低成本,高效率,节能环保的生产目标,且不影响环境并达到半钢化学成分和温度要求。
申请公布号 CN10278720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1
申请号 CN201210317189.8 申请日期 2012.08.31
申请人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闫占辉;王毅;罗伯钢;张新国;吴耀春;裴培;赵长亮;白艳江;曾立;王莉
分类号 C21C5/28(2006.01)I;C21C5/30(2006.01)I 主分类号 C21C5/2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代理人 刘丽君
主权项 煤作为炼钢压渣剂的用途。
地址 063200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