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压作业机械的安全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压作业机械的安全装置,其包括:控制液压油从液压源(21)向液压执行机构(15~17)的流动的控制阀(22~24)、根据控制杆操作输出作为液压执行机构(15~17)的驱动指令的电操作信号的电气控制杆装置(51~53)、根据操作信号控制控制阀(22~24)的控制部(25~30,50)、和判断操作信号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的判断部(50c),当由判断部判断为操作信号不在正常范围内时,与判断为在正常范围内时相比,大幅限制液压油向液压执行机构(15~17)的流动,并允许液压执行机构(15~17)的驱动。
申请公布号 CN10162246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14
申请号 CN200880006570.4 申请日期 2008.02.28
申请人 日立建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佐竹英敏;小高克明;后藤勇树;长岛祐二;一村和弘
分类号 F15B20/00(2006.01)I;E02F9/20(2006.01)I;E02F9/24(2006.01)I;F15B11/08(2006.01)I 主分类号 F15B20/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陈伟
主权项 一种液压作业机械的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液压源;液压执行机构,由来自该液压源的液压油驱动;控制阀,控制液压油从所述液压源向所述液压执行机构的流动;电气控制杆装置,根据控制杆操作,输出作为所述液压执行机构的驱动指令的电操作信号;控制部,根据所述操作信号控制所述控制阀;以及判断部,判断所述操作信号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当所述判断部判断出所述操作信号不在正常范围内时,进一步判断操作信号是否在与正常范围相比向外侧偏移规定量的限制范围内,当由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操作信号在所述限制范围内时,所述控制部与判断为在正常范围内时相比,大幅限制液压油向所述液压执行机构的流动,并允许液压执行机构的驱动,当判断为超出所述限制范围时,禁止液压油向所述液压执行机构的流动。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