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光桌装置,包含:一底座,包括一底板、一由该底板之周缘向上延伸之档板,两者相配合界定出一容置空间,且该容置空间内设置有二可伸缩长度之支撑杆,且该二支撑杆之底端与该底板连接在一起;一上盖,与该二支撑杆之顶端连接在一起,且该上盖具有一中空板及一设于该中空板上之透光板;及一发光组,包括至少一设置于该容置空间内的发光源,及一设置于该档板外侧之开关单元,该发光源与该开关单元电性连接。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光桌装置,其中,每一支撑杆具有一套筒及一穿置于该套筒中之杆体,该杆体可相对该套筒分段伸出。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光桌装置,其中,该透光板具有至少一个固定孔,及对应该固定孔设置的固定插销。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光桌装置,其中,该底板上开设有一与该容置空间相连通之穿孔。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光桌装置,其中,该档板上开设有一通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