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除草剂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除草剂,具体包括30%-80%的草甘膦,0.5%-20%的乙羧氟草醚,1%-10%的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3-20%表面活性剂,余量为载体或辅料,上述均为质量分数;本发明产物性质稳定,配方合理,采用一般农药制剂的生产方法可制成含有有效成分40%-90%的可湿性粉剂(WP),水悬浮剂(SC),油悬浮剂(OD),水分散粒剂(WDG),可乳化粉剂(WEP)。本发明的除草剂可用于林地、免耕田、荒地防除杂草,对草甘膦产生抗性的杂草有优异的防治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6367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1.07 |
申请号 |
CN201210240825.1 |
申请日期 |
2012.07.12 |
申请人 |
美丰农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谢祥其;黄坚慧;张强;毕立国;戴色琴;倪登辉 |
分类号 |
A01N57/20(2006.01)I;A01N43/40(2006.01)I;A01N37/48(2006.01)I;A01P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N57/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温州金瓯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7 |
代理人 |
黄肇平 |
主权项 |
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各组份及其质量百分比如下:30%‑80%的草甘膦,0.5%‑20%的乙羧氟草醚,1%‑10%的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3‑20%表面活性剂,余量为载体或辅料。 |
地址 |
325011 浙江省温州市经济开发区九峰山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