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除草剂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除草剂,具体包括30%-80%的草甘膦,0.5%-20%的乙羧氟草醚,1%-10%的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3-20%表面活性剂,余量为载体或辅料,上述均为质量分数;本发明产物性质稳定,配方合理,采用一般农药制剂的生产方法可制成含有有效成分40%-90%的可湿性粉剂(WP),水悬浮剂(SC),油悬浮剂(OD),水分散粒剂(WDG),可乳化粉剂(WEP)。本发明的除草剂可用于林地、免耕田、荒地防除杂草,对草甘膦产生抗性的杂草有优异的防治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10276367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07
申请号 CN201210240825.1 申请日期 2012.07.12
申请人 美丰农化有限公司 发明人 谢祥其;黄坚慧;张强;毕立国;戴色琴;倪登辉
分类号 A01N57/20(2006.01)I;A01N43/40(2006.01)I;A01N37/48(2006.01)I;A01P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N57/20(2006.01)I
代理机构 温州金瓯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7 代理人 黄肇平
主权项 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各组份及其质量百分比如下:30%‑80%的草甘膦,0.5%‑20%的乙羧氟草醚,1%‑10%的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3‑20%表面活性剂,余量为载体或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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