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踏板摩托车型电动车辆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踏板摩托车型电动车辆。该踏板摩托车型电动车辆采用如下结构:车架(11)具有朝向比座椅(3)的前端靠车辆前后方向的后方延伸的延伸框架(24),驱动用铅蓄电池(6a)通过沿着车辆宽度方向排列多个而构成高压蓄电池(6A),该高压蓄电池(6A)由所述延伸框架(24)支承,且仅配置在座椅(3)的下方且比该座椅(3)的前端靠所述车辆前后方向的后方的位置,所述底板踏板(4)设置在比所述高压蓄电池(6A)的上表面低的位置。
申请公布号 CN10275342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24
申请号 CN201080063852.5 申请日期 2010.02.18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渡边高登;八木泽胜一;松尾尚史;稻泉英树
分类号 B62J9/00(2006.01)I;B62K11/10(2006.01)I;B62K25/20(2006.01)I;B62M7/12(2006.01)I 主分类号 B62J9/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雒运朴
主权项 一种踏板摩托车型电动车辆,其具备:车架,其具有从头管朝向沿着车辆前后方向的下后方延伸的下行框架部及从该下行框架部的下端朝向所述车辆前后方向的后方延伸的下框架部;座椅,其设置在比所述头管靠所述车辆前后方向的后方侧的位置而供乘客就座;底板踏板,其设置在所述头管与所述座椅之间而供所述乘客放置脚;行驶用的驱动电动机;驱动用铅蓄电池,其向该驱动电动机供给电力,所述踏板摩托车型电动车辆的特征在于,所述车架具有朝向比所述座椅的前端靠所述车辆前后方向的后方延伸的延伸框架,所述驱动用铅蓄电池沿着车辆宽度方向排列多个而构成高压蓄电池,该高压蓄电池由所述延伸框架支承,并且仅配置在所述座椅的下方且比所述座椅的所述前端靠所述车辆前后方向的后方的位置,所述底板踏板设置在比所述高压蓄电池的上表面低的位置。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