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包括有:一稳定片,于其底部凸设有一支点部,该稳定片位于该支点部一侧的底部设有可对应人体脚掌位置之第一结合区,且该稳定片位于该支点部另一侧的底部设有可对应人体脚跟位置之第二结合区;一第一缓震体,设置于该稳定片之第一结合区;一第二缓震体,设置于该稳定片之第二结合区;一第三缓震体,设置于该稳定片之第二结合区,并相对位于该第二缓震体底部;一大底,具有一容置空间,该稳定片、第一缓震体、第二缓震体及第三缓震体分别设置于该容置空间,且该大底外部底面设有至少一止滑片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其中进一步包含有一鞋垫,该鞋垫系设置于该稳定片之上表面,且该鞋垫材质可为聚氨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其中该稳定片位于第一结合区的底面设有第一结合面,并位于第二结合区的底面设有第二结合面,该第一结合区与第二结合面分别设有一第一结合片;该第一缓震体其表面设有第三结合面,该第三结合面系与该第一结合面相对应,且该第三结合面设有一第二结合片;该第二缓震体其表面设有第四结合面,该第四结合面系与该第二结合面相对应,且该第四结合面设有一第二结合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其中该第一结合片与第二结合片可为阴阳对应之魔鬼毡。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其中该稳定片之材质可为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TPU)。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其中该第一缓震体、第二缓震体及第三缓震体可为软性Eva发泡材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其中该第一缓震体、第二缓震体及第三缓震体可为硬性Eva发泡材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其中该第一缓震体与第三缓震体可为软性Eva发泡材质,该第二缓震体可为硬性Eva发泡材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省力机能之鞋底结构,其中该大底材质可为聚氨酯(PU),而该止滑片体可为橡胶材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