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示把手装置
摘要   本新型系提供一种警示把手装置,系可装设于一脚踏车上,该脚踏车至少具有两把手,其包括:一开关模组,系固持于一把手上,其上具有一按钮,当该按钮其被按压时,可发出一警示讯号;以及至少一显示模组,其一端套置于该把手中,另一端则外露于该把手,且耦接至该开关模组,可根据该警示讯号而显示警示信息。
申请公布号 TWM438435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01
申请号 TW101204071 申请日期 2012.03.06
申请人 王名学 发明人 王名学
分类号 B62J3/00 主分类号 B62J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文烽 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2段49号12楼
主权项 一种警示把手装置,系可装设于一脚踏车上,该脚踏车至少具有两把手,其包括:一开关模组,系固持于一把手上,其上具有一按钮,当该按钮其被按压时,可发出一警示讯号;以及至少一显示模组,其一端套置于该把手中,另一端则外露于该把手,且耦接至该开关模组,可根据该警示讯号而显示警示信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把手装置,其中该开关模组进一步具有:一底座,其具有一容室;一基板,系置于该容室中,且其上具有一正极接触端子及一负极接触端子;至少一插座,系置于该基板之一侧且外露于该底座;一开关,系置于该基板上;一控制器,系置于该基板且分别耦接至该开关及该插座;至少一电池,系固持于该基板板上,可经由该正极接触端子及负极接触端子提供该控制器所需之电源;一上盖,可盖合于该底座上,其具有一第一盖片及一第二盖片,其中,该第一盖片可固持于该底座之上方,该第二盖片可盖合于该底座之下方且位于该电池之上方,以方便更换该电池,且该第二盖片具有一自由端;以及一固持套,系可套合于该由该上盖,且其一端具有一固定环,以便将该底座固持于该把手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警示把手装置,其中该插座为一耳机插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警示把手装置,其中该开关为一按压开关。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警示把手装置,其中该电池为钮扣型电池。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警示把手装置,其中该显示模组进一步具有:一固持座,系为中空且两端呈开放状,且各具一开孔,该开孔中具有螺纹,俾藉由一螺丝可将该固持座锁固于该把手之端部上;一印刷电路板,系置于该固持座中;至少一发光二极体,置于该印刷电路板上;一电池,系固持于该印刷电路板上,可提供该显示模组之发光二极体所需之电源;一上壳体,系可该盖合于该固持座上,以容置该印刷电路板、控制器、发光二极体及电池;以及一插头,可插置于该插座中,另一端则经由导线耦接至该发光二极体;俾该发光二极体该可接受该控制器之控制而发出警示信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警示把手装置,其中该显示模组之电池为钮扣型电池。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警示把手装置,其中该插头为一耳机插头。
地址 新北市板桥区信义路161号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