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灯具
摘要 本发明灯具,所述灯具包括有:下壳体及上壳体、及把手,所述把手包括:动把手、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连接的旋转部、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连接的旋紧部、及多个固定柱,所述旋紧部与任一所述固定柱配合,所述旋转部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至少一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上壳体上,至少一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本发明通过该改变把手的结构,通过把手的拉伸和旋转使把手既能够实现开启下壳体、又能够移动灯具的功能,大大减少了在安装维护过程中由于灯具的认为移动而产生的损坏,降低了服务成本,且由于开启上壳体的便捷性极大的提高了维护的工作效率。
申请公布号 CN10269199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26
申请号 CN201110069702.1 申请日期 2011.03.22
申请人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明杰;彭云龙
分类号 F21V21/4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21/40(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代理人 何平
主权项 一种灯具,其包括有: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下壳体和上壳体之间密封连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把手,所述把手包括有动把手、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连接的旋转部、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连接的旋紧部、及多个固定柱,所述旋紧部与任一所述固定柱配合,所述旋转部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至少一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上壳体上,至少一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当所述旋紧部与下壳体固定柱配合时,所述动把手作为开启下壳体的开启把手;当所述旋紧部与上壳体固定柱配合时,所述动把手作为整个灯具的移动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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