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机动车船燃油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的智能监管系统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属于大气污染控制技术领域,并公开了机动车船燃油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的智能监管系统及方法。该系统包括:用于监测并发出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信息、用于发出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ID地址序号的在线监测终端;用于初步判断所监管机动车船排放是否超标的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以及用于对机动车船进行管控的上位机管理平台。本发明的系统使得所监管的机动车船、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和上位机管理平台形成相互关联的整体结构,确保有效、迅速的管控机动车船的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从而将城市内机动车船对大气质量的综合影响控制在所需范围内。本发明的监管方法响应迅速、有效性和可靠度高,本发明的监管系统成本可控、便于推广施行。
申请公布号 CN1026618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12
申请号 CN201210132864.X 申请日期 2012.04.28
申请人 深圳市兰德玛水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万泉;章应霖
分类号 G01N1/24(2006.01)I;G01N15/00(2006.01)I;G01N15/06(2006.01)I;G01N33/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N1/24(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代理人 高占元
主权项 机动车船燃油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的智能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在线监测终端,设置在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燃油动力系统上,用于监测和发出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废气和微细颗粒信息、以及用于识别和发出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ID地址序号;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其与所述在线监测终端连接,用于接收、存储和识别所述在线监测终端发出的废气和微细颗粒信息以及ID地址序号,并据此生成且发出机动车船的第一级状态信息;以及上位机管理平台,其与所述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连接,用于接收、存储和识别所述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发出的第一级状态信息,据此生成机动车船的第二级状态信息,并根据所述第二级状态信息对所述机动车船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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