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柴油馏分的加氢改质方法 |
摘要 |
一种柴油馏分的加氢改质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在加氢精制催化剂和加氢改质催化剂存在下使总芳烃含量不低于35重量%的柴油馏分和富氢气体在第一个反应器中接触,使接触后的产物的总芳烃含量低于35重量%;然后在加氢精制催化剂存在下使所得接触后的产物与总芳烃含量低于35重量%的柴油馏分的混合物在第二个反应器中接触。本发明提供的柴油组分的加氢改质方法,在最大幅度改善柴油产品质量的同时保持高的柴油收率,即柴油收率为93-99重量%。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6327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9.12 |
申请号 |
CN200710179767.5 |
申请日期 |
2007.12.18 |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发明人 |
蒋东红;张毓莹;胡志海;王子文;辛靖;聂红 |
分类号 |
C10G4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0G45/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国平;顾映芬 |
主权项 |
一种柴油馏分的加氢改质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在加氢精制催化剂和加氢改质催化剂存在下使总芳烃含量不低于35重量%的柴油馏分和富氢气体在第一个反应器中接触,使接触后的产物的总芳烃含量低于35重量%;然后在加氢精制催化剂存在下使所得接触后的产物与总芳烃含量低于35重量%的柴油馏分的混合物在第二个反应器中接触,其中,所述加氢精制催化剂包括第一加氢精制催化剂和第二加氢精制催化剂,所述使总芳烃含量不低于35重量%的柴油馏分和富氢气体在第一反应器中接触包括使总芳烃含量不低于35重量%的柴油馏分和富氢气体依次与第一加氢精制催化剂、第二加氢精制催化剂和加氢改质催化剂接触,所述使所得接触后的产物与总芳烃含量低于35重量%的柴油馏分的混合物在第二反应器中接触包括使所得接触后的产物与总芳烃含量低于35重量%的柴油馏分的混合物先后与第一加氢精制催化剂和第二加氢精制催化剂接触;所述第一加氢精制催化剂含有催化剂载体和负载在催化剂载体上的加氢活性组分,所述加氢活性组分选自镍和/或钴及钼和/或钨,以所述第一加氢精制催化剂为基准,以氧化物计,镍和/或钴的含量为0.5‑5重量%、钼和/或钨的含量为3.0‑10重量%,第一加氢精制催化剂的孔容不小于0.45毫升/克;所述第二加氢精制催化剂含有催化剂载体和负载在催化剂载体上的加氢活性组分和助剂氟,所述加氢活性组分选自镍和/或钴及钼和/或钨,以所述第二加氢精制催化剂为基准,助剂氟的含量为1‑10重量%,以氧化物计,镍和/或钴的含量为1‑10重量%、钼和/或钨的含量为大于10重量%至小于等于50重量%,第二加氢精制催化剂的孔容为0.15至小于0.45毫升/克;所述加氢改质催化剂含有催化剂载体和负载在催化剂载体上的加氢活性组分,所述加氢活性组分选自镍和/或钴及钼和/或钨,以加氢改质催化剂为基准,以氧化物计,镍和/或钴的含量为1‑15重量%、钼和/或钨的含量为 10‑40重量%,所述催化剂载体含有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铝和Y型分子筛,以催化剂为基准,氧化硅‑氧化铝的含量为1‑70重量%、Y型分子筛的含量为1‑60重量%、氧化铝的含量为5‑80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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