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具有落地座的开放式博物架 |
摘要 |
一种具有落地座的开放式博物架,包括落地座、架体、古物陈列格、工艺品放置格,其特征在于:其博物架的上部设置有顶板,顶板的右边设置有第一长侧板、左边设置有第二长侧板,博物架的下部设置有底板,博物架的上部依次设置有第一古物陈列格、第二古物陈列格、第三古物陈列格、第四古物陈列格、第五古物陈列格、第六古物陈列格、第七古物陈列格、第八古物陈列格、第九古物陈列格、第十古物陈列格、第十一古物陈列格,博物架的下部依次设置有第一工艺品放置格、第二工艺品放置格、第三工艺品放置格、第四工艺品放置格、第五工艺品放置格、第六工艺品放置格;它经济适用,能为城乡家庭提豪华美观的博物架。 |
申请公布号 |
CN20239688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8.29 |
申请号 |
CN201120536873.6 |
申请日期 |
2011.12.20 |
申请人 |
成都市飞龙水处理技术研究所 |
发明人 |
仲伟 |
分类号 |
A47B53/00(2006.01)I;A47B8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B5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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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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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具有落地座的开放式博物架,包括落地座、架体、古物陈列格、工艺品放置格,其特征在于:其博物架的上部设置有顶板(16),顶板的右边设置有第一长侧板(17)、左边设置有第二长侧板(18),博物架的下部设置有底板(19),博物架的上部依次设置有第一古物陈列格(20)、第二古物陈列格(21)、第三古物陈列格(22)、第四古物陈列格(23)、第五古物陈列格(24)、第六古物陈列格(25)、第七古物陈列格(26)、第八古物陈列格(27)、第九古物陈列格(28)、第十古物陈列格(29)、第十一古物陈列格(30),博物架的下部依次设置有第一工艺品放置格(31)、第二工艺品放置格(32)、第三工艺品放置格(33)、第四工艺品放置格(34)、第五工艺品放置格(35)、第六工艺品放置格(36)。 |
地址 |
610400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四横道商业街1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