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抛弃式手持牙科器具 |
摘要 |
本发明揭露一种抛弃式手持牙科器具。此手持牙科器具包含有一主体、位于主体内的配重物以及至少一工具。此工具的一部分设置于主体内,并保留部分工具暴露在外。此工具暴露出的部分包含有牙科医师于治疗时所使用的实际工具。一带螺纹主体盖与主体上的螺纹相配合,使主体盖可锁入主体内并固定配重物。此手持牙科器具更包含一使用指示器,用以指示此牙科器具是否使用过。因此,一病患可以轻易判断此牙科器具是否曾经使用在其他病患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5189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7.11 |
申请号 |
CN201010606527.0 |
申请日期 |
2010.12.27 |
申请人 |
吴铭远 |
发明人 |
吴铭远 |
分类号 |
A61C3/00(2006.01)I;A61C19/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C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主权项 |
一种抛弃式手持牙科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主体;一配重物,其位于该主体内;以及至少一工具,其一部份设置于该主体内,并留下该工具的另一部份暴露在外。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