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导光棒的手电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照明用具,特别是一种带导光棒的手电筒。针对现有手电筒和荧光棒都只有单一功能的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同时具备照明和发光警示用的带导光棒的手电筒,包括一手电筒和导光棒,手电筒的前端为灯头外壳,其特征是所述的导光棒为一透光棒体,其内沿轴向设有若干平行的警示条,透光棒体的一端连接灯头外壳。本实用新型在手电筒的灯头外壳上连接透光的导光棒,工作时手电筒射出的光线能够透过导光棒不影响手电筒的正常照明,透光棒体内设置的警示条通过光照使导光棒成功变为荧光棒,改造后的普通手电筒就具有照明和发光警示两种功能。
申请公布号 CN202327673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11
申请号 CN201120489435.9 申请日期 2011.11.30
申请人 冯兴东 发明人 冯兴东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8/00(2006.01)I;F21V17/12(2006.01)I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33206 代理人 戴晓翔
主权项 带导光棒的手电筒,包括一手电筒(7)和导光棒(1),手电筒(7)的前端为灯头外壳(6),其特征是所述的导光棒为一透光棒体(2),其内沿轴向设有若干平行的警示条(8),透光棒体(2)的一端连接灯头外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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