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内燃机的排气再循环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的内燃机(10)的排气再循环装置,具备:第一排气再循环通道(50),其连接排气通道(40)和进气通道(30),并将从燃烧室(21)排到排气通道中的废气导入到进气通道中;第二排气再循环通道(55),其将比连接有第一排气再循环通道的排气通道部位更靠上游的排气通道和比连接有第一排气再循环通道的进气通道部位更靠下游的进气通道进行连接,从而将从燃烧室排到排气通道中的废气导入到进气通道中。经第一排气再循环通道导入到进气通道中的废气量被控制在第一目标废气再循环量,经第二排气再循环通道导入到进气通道中的废气量被控制在第二目标废气再循环量。当燃烧室中的燃料燃烧时的火焰温度处于容许上限火焰温度以下时,第一目标废气再循环量被设定为,对应于内燃机运转状态而被设定的第一基准废气再循环量,并且第二目标废气再循环量被设定为,对应于内燃机运转状态而被设定的第二基准废气再循环量。当燃烧室中的燃料燃烧时的火焰温度高于容许上限火焰温度时,第一目标废气再循环量被设定为第一基准废气再循环量,或者被设定为小于第一基准废气再循环量,并且第二目标废气再循环量被设定为高于所述第二基准废气再循环量。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7562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7.11 |
申请号 |
CN200980100263.7 |
申请日期 |
2009.09.03 |
申请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大西知美;小田富久;川口文悟;佐藤正明;小早川智志;白泽健 |
分类号 |
F02M25/07(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2M25/07(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黄威;孙丽梅 |
主权项 |
一种内燃机的排气再循环装置,具备:第一排气再循环通道,其连接排气通道和进气通道,并将从燃烧室排到排气通道中的废气导入到进气通道中;第二排气再循环通道,其将比连接有该第一排气再循环通道的排气通道部位更靠上游的排气通道和比连接有所述第一排气再循环通道的进气通道部位更靠下游的进气通道进行连接,从而将从燃烧室排到排气通道的废气导入至进气通道中,经所述第一排气再循环通道导入到进气通道中的废气量被控制在预定的第一目标废气再循环量,且经所述第二排气再循环通道导入到进气通道中的废气量被控制在预定的第二目标废气再循环量,其中,当燃烧室中的燃料燃烧时的火焰温度处于预定的容许上限火焰温度以下时,所述第一目标废气再循环量被设定为,根据内燃机的运行状态而被设定的第一基准废气再循环量,且所述第二目标废气再循环量被设定为,根据内燃机的运行状态而被设定的第二基准废气再循环量;当燃烧室中的燃料燃烧时的火焰温度高于所述容许上限火焰温度时,所述第一目标废气再循环量被设定为所述第一基准废气再循环量,或被设定为少于所述第一基准废气再循环量的量,且所述第二目标废气再循环量被设定为多于所述基准第二废气再循环量的量。 |
地址 |
日本爱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