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保险柜的防撬应急机构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保险柜的防撬应急机构,属于机械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的应急锁无法起到应有的应急作用以及缺少防撬的保护措施的问题。本保险柜的防撬应急机构,设于保险柜的主锁具处,包括应急锁具和基板,应急锁具固定设置在基板上,基板上还设有用于固定设置主锁具的活动锁板,活动锁板与基板之间设有导向机构,活动锁板滑动轨迹的两侧均设置有防止主锁具发生偏移的防撬挡片,防撬挡片与基板固连,基板与保险柜柜门之间还设置有当基板与保险柜柜门脱离后代替主锁具锁闭保险柜柜门的自锁装置。本保险柜的防撬应急机构具有操作简单方便、安全性能高以及能在主锁具失去作用后仍能继续工作的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0191502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04
申请号 CN201010247345.9 申请日期 2010.08.06
申请人 郑连进 发明人 郑连进
分类号 E05B63/14(2006.01)I;E05B65/52(2006.01)I;E05B15/00(2006.01)I;E05B17/20(2006.01)I 主分类号 E05B63/14(2006.01)I
代理机构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代理人 张智平
主权项 一种保险柜的防撬应急机构,设于保险柜的主锁具(3)处,包括应急锁具(2)和固定在保险柜柜门(9)上的基板(1),应急锁具(2)固定设置在基板(1)上,所述的基板(1)上还设有用于固定设置主锁具(3)的活动锁板(4),上述活动锁板(4)可在应急锁具(2)的驱动下沿主锁具(3)的锁闭方向往返滑动,活动锁板(4)与基板(1)之间设有导向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锁板(4)滑动轨迹的两侧均设置有防止主锁具(3)发生偏移的防撬挡片(6),所述的防撬挡片(6)与基板(1)固连,基板(1)与保险柜柜门(9)之间还设置有当基板(1)与保险柜柜门(9)脱离后代替主锁具(3)锁闭保险柜柜门(9)的自锁装置。
地址 317600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办事处长兴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