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一种照明器具,包括:器具本体、灯座以及散热体。器具本体具有:从上部侧插入被设置部上所设的埋入孔内的筒形的本体部,并在本体部内收容灯装置。灯座配置在器具本体的本体部内,灯座使灯装置被安装。散热体配置在器具本体的本体部的上部侧,散热体形成为比器具本体的本体部的最大外形尺寸还小的尺寸,且安装在灯座上的灯装置接触该散热体。
申请公布号 CN10253771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04
申请号 CN201110364320.1 申请日期 2011.11.16
申请人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发明人 增田敏文
分类号 F21S2/00(2006.01)I;F21V29/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2/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代理人 臧建明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11),其特征在于包括:器具本体(41),具有筒形的本体部(49),该本体部(49)从上部侧插入被设置部(12)上所设的埋入孔(13),在所述本体部(49)内以从所述本体部的下部侧出射光的方式来收容灯装置(21),且该器具本体(41)是从所述本体部(49)的上部侧插入被设置部(12)上所设的埋入孔(13)内而配设到被设置部(12)上;灯座(42),配置在所述本体部(49)内,所述灯座(42)使所述灯装置(21)被安装;以及散热体(43),配置在所述本体部(49)的上部侧,所述散热体(43)形成为比所述本体部(49)的最大外径尺寸还小的尺寸,且安装在所述灯座(42)上的所述灯装置(21)接触所述散热体(43)。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横须贺市船越町1丁目201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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