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跨平台的智能卡在线电子钱包充值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进一步涉及一种跨平台的跨平台的智能卡在线电子钱包充值方法。首先,将智能卡放在读卡器上,步骤一:预读卡;读卡器读卡;输入充值金额信息;记录卡片当前信息;读卡器改写卡内标志;在第三方客户端程序上显示充值结果;本发明可以与任何具有独立运行网络的第三方,譬如银行、邮局等单位进行合作,既实现了利用第三方网店实现卡的发行与充值,又满足了这些第三方对数据安全性的苛刻要求。
申请公布号 CN10252192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6.27
申请号 CN201110396809.7 申请日期 2011.12.05
申请人 天津市通卡公用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昊;周亮;李响;修伟;宋昆;靳展;高山华;张彬
分类号 G07F19/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7F1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天津佳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002 代理人 侯力
主权项 跨平台的智能卡在线电子钱包充值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首先,将智能卡放在读卡器上,步骤一:第三方客户端程序向读卡器发送充值预读卡指令,读卡器以密文的形式将智能卡的基本信息依次通过第三方客户端、第三方通讯程序、交易中间件程序,最后到达智能卡清算中心数据库;加密机经过解密后查询卡类型参数、计算充值密钥;卡类型参数以明文的形式依次通过交易中间件程序、第三方通讯程序,到达第三方客户端;包括充值密钥在内的智能卡操作信息经过加密机加密,以密文的形式依次通过交易中间件程序、第三方通讯程序、第三方客户端,到达读卡器;步骤二:读卡器读卡,判断卡状态和交易进程标志;如果黑名单和启用标志正常,进入充值界面,转步骤三,如果黑名单和进程标志正常任何一个标志不正常,转步骤七;步骤三:操作人员通过第三方客户端程序输入充值金额信息,并向读卡器发送预充值指令;读卡器首先将黑名单标志由0改写为4,进程标志由0改写为11;然后将智能卡的信息形成钱包充值密文,依次通过第三方客户端、第三方通讯程序、交易中间件程序,最后到达智能卡清算中心数据库;步骤四:智能卡清算中心数据库进行电子钱包充值操作合法性检验,如果合法,记录卡片当前信息,进行电子钱包充值纪录,并形成充值确认报文,以密文的形式经交易中间件程序、交易中间件程序、第三方客户端程序,到达读卡器;步骤五:读卡器改写卡内标志,进程标志由11改写为12,然后按照密文信息对智能卡进行充值,充值完成后,将黑名单标志由4改写为0,进程标志由12改写为0;步骤六:在第三方客户端程序上显示充值结果;步骤七:读卡器将包含卡号、黑名单标志、交易进程标志信息在内的电子钱包恢复报文以密文的形式依次经过第三方客户端、第三方通讯程序、交易中间件程序,最后到达智能卡清算中心数据库;步骤八:本步骤共有三种恢复方案,第一方案;生成电子钱包恢复密文,其操作要领是更改黑名单标志为0,更改进程标志为0,卡内其它内容不变;第二方案:生成电子钱包恢复密文,其操作要领是电子钱包内余额改为与数据库一致,更改黑名单标志为0,更改进程标志为0,卡内其它内容不变;第三方案:人工 处理,人工处理的原则如下: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1,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中有最后一条记录,且数据库中的余额记录与卡内的余额记录一致,实施第一方案;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1,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中有最后一条记录,且数据库中的余额记录大于卡内的余额记录,实施第二方案;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1,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中有最后一条记录,且数据库中的余额记录小于卡内的余额记录一致,实施第三方案;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1,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中无最后一条记录,但在已结算表中有最后一条记录,且数据库中的余额记录与卡内的余额记录一致,实施第一方案;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1,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中无最后一条记录,但在已结算表中有最后一条记录,且数据库中的余额记录大于卡内的余额记录一致,实施第二方案;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1,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中无最后一条记录,但在已结算表中有最后一条记录,且数据库中的余额记录小于卡内的余额记录一致,实施第三方案;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1,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中无最后一条记录,且在已结算表中也无最后一条记录,实施第三方案;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2,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或已结算表中有最后一条记录,实施第二方案;当满足如下条件:步骤七中的黑名单标志为4,进程标志为12,该卡号在充值未结算表和已结算表中均无最后一条记录,实施第三方案;步骤九:将恢复密文并以明文的形式附带将恢复数据经交易中间件程序、第三方通讯程序、第三方客户端,到达读卡器,读卡器执行完恢复操作后将数据以明文的形式发送给第三方客户端;然后重新执行步骤二。
地址 300142 天津市河北区辰纬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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