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光源装置、显示装置及电视接收机 |
摘要 |
提供能通过进行亮度和/或色调的校正维持高显示质量从而不使用户感到不舒服或不便的光源装置和显示装置。其中配备能独立调整各色发光二极管(12R、12G、12B)的亮度的多个光源部件(1);接收各色发光二极管(12R、12G、12B)发的光的受光单元(321);以及根据所述受光单元(321)的受光量,算出保持各光源部件(1)间的亮度和/或色调均匀用的各光源部件(1)的各光源的亮度校正量的校正作业控制单元(324);此校正作业控制单元(324)在执行光源装置(3a)的结束处理时,使受光单元(324)接收光。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5210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6.27 |
申请号 |
CN200680049529.6 |
申请日期 |
2006.10.03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林启二;镰田健太郎 |
分类号 |
H05B37/02(2006.01)I;F21S2/00(2006.01)I;F21V23/04(2006.01)I;G02F1/133(2006.01)I;G09G3/20(2006.01)I;G09G3/34(2006.01)I;G09G3/36(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H05B37/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鑫 |
主权项 |
一种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配备:包含能分别独立调整互不相同的波段的光的光源的多个光源部件;接收该光源部件的光源发出的光的受光单元;以及校正作业控制单元,该校正作业控制单元在执行光源装置的结束处理时,使所述光源部件的光源发光,并使所述受光单元接收光,而且根据所述受光单元的受光量,算出用于保持各光源部件间的亮度和/或色调均匀的各光源部件的各光源的亮度校正量。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