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机动车辆的变速箱和包括所述变速箱的机动车辆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辆的变速器,包括:输入轴(10),该输入轴通过来自车辆发动机的驱动动力而旋转设置,并且适合于支承至少一个可脱开的齿轮(20,22),适合于支承齿轮(24,26,28)的主轴(12),适合于支承齿轮的第一中间轴(14),至少一个齿轮为可脱开的齿轮(30),适合于彼此成对啮合的主轴上的以及至少一个第一中间轴上的各个齿轮,每一对中的一个齿轮均为可脱开的齿轮,以及适合于支承可脱开的齿轮(40)的第二中间轴(16),主轴(12)适合于通过从输入轴传递的动力而旋转,第一与第二中间轴(14,16)布置得以使得这些轴上的各个可脱开的齿轮(30,40)适合于彼此啮合,输入轴(10)上的齿轮(20)适合于与第二中间轴(16)上的齿轮(40)啮合,以使得,在运行过程中,沿与输入轴相反的方向,通过从第一中间轴(14)传递的动力而产生主轴的旋转。本发明还涉及包括所述变速器的机动车辆。
申请公布号 CN10166896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6.13
申请号 CN200880008686.1 申请日期 2008.03.12
申请人 斯堪尼亚商用车有限公司 发明人 D·尼尔松
分类号 F16H3/093(2006.01)I;F16H3/097(2006.01)I 主分类号 F16H3/093(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刘佳斐;蔡胜利
主权项 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变速器,该变速器包括:输入轴(10),所述输入轴被布置成通过来自车辆的发动机的驱动动力而旋转并且至少一个可脱开的剖分齿轮(20,22)被支承于所述输入轴上用以旋转,适合于支承齿轮(24,26,28)的主轴(12),适合于支承齿轮的第一中间轴(14),该第一中间轴(14)支承的齿轮中的至少一个为可脱开的回动齿轮(30),在所述主轴上的以及在至少所述第一中间轴上的各个齿轮适合于与彼此成对啮合,每对中的一个齿轮为可脱开的齿轮,和适合于支承可脱开的齿轮(40)的第二中间轴(16),所述主轴(12)适合于由从所述输入轴传递的动力旋转,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与第二中间轴(14,16)被布置成在这些轴上的各个可脱开的回动齿轮(30)和可脱开的齿轮(40)适合于彼此啮合,在所述输入轴(10)上的剖分齿轮(20)适合于与在所述第二中间轴(16)上的所述可脱开的齿轮(40)相啮合,从而,在运行过程中,从所述第一中间轴(14)传递的动力使主轴在与所述输入轴相反的方向上旋转。
地址 瑞典南泰利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