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摩托车后尾灯(龟精灵)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摩托车后尾灯(龟精灵);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作于交通工具摩托车尾部照明;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该产品的外部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省略其他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94357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30
申请号 CN201130470372.8 申请日期 2011.12.12
申请人 张章谦 发明人 张章谦
分类号 26-06 主分类号 26-06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地址 318020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玉兰新村27幢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