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活性焦处理煤气化废水的工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活性焦处理煤气化废水的工艺,步骤是:煤气化废水先直接利用活性焦进行第一段吸附处理去除大部分COD、悬浮物和色度,吸附处理后,出水进入固定化微生物-厌氧生物滤池(以下简称I-AF)和固定化微生物-好氧曝气生物滤池(以下简称I-BAF)系统进行生物处理,去除废水中大部分氨氮和COD,经过I-AF+I-BAF处理后的出水,再进一步利用活性焦进行深度第二段吸附处理,出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本发明优点是:与传统的处理工艺相比,工艺流程简单、处理成本低、COD和氨氮去除效果好、装置占地面积小、且运行管理方便,另外,吸附饱和的活性焦经无氧气氛围下加热再生回用,并回收其中的酚类物质或直接作为燃料使用。本发明不仅可以实现低成本处理煤气化废水、焦化废水等,而且对处理各种高浓度工业废水以及对已有工艺进行改造具有独特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2104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5.23 |
申请号 |
CN201019114056.9 |
申请日期 |
2010.02.08 |
申请人 |
北京大学 |
发明人 |
叶正芳;朱永平;张毅;张默贺 |
分类号 |
C02F9/14(2006.01)I;C02F1/28(2006.01)N |
主分类号 |
C02F9/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金阙华进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24 |
代理人 |
曹正凤 |
主权项 |
一种活性焦处理煤气化废水的工艺,其特征在于:煤气化废水先直接利用活性焦进行第一段吸附处理大部分COD、悬浮物和色度,吸附处理后,出水进入固定化微生物‑厌氧生物滤池I‑AF和固定化微生物‑好氧曝气生物滤池I‑BAF系统,进行脱氮处理,经过I‑AF+I‑BAF处理后的出水,再进一步利用活性焦进行深度第二段吸附处理,吸附饱和的活性焦经无氧气氛围下加热、再生、回用,并回收其中的酚类物质后,直接作为燃料使用。 |
地址 |
100871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