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持式圆锯机
摘要 手持式圆锯机(10),包括一个具有壳体(14、16)的锯装置(12),该壳体围罩着一个马达及一个可由马达驱动的锯片(18),并且该壳体具有一个手把(24),其中,该锯装置(12)相对一个底板(22)在最小与最大的锯深之间可调节可摆动地被支承,锯装置(12)在锯切时可与作用到锯片(18)上的操作力、特别是手把(24)脱联。该锯装置(12)可借助取决于力的离合装置与在锯切时作用到锯片(18)上的操作力脱联,其中,该锯装置(12)可通过该离合装置与一些锯深调节装置(38、39、45)联接,由此,在反冲情况下,这些锯深调节装置(38、39、45)可自动地脱开,然后该锯装置(12)可以锯深最小地偏移。
申请公布号 CN172012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23
申请号 CN03825743.2 申请日期 2003.07.25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发明人 海科·勒姆;爱德华·甘泽尔;沃尔夫冈·富克斯
分类号 B27B9/02(2006.01)I;B27B9/00(2006.01)I;B27G19/04(2006.01)I 主分类号 B27B9/02(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曾立
主权项 手持式圆锯机(10),包括一个具有壳体(14、16)的锯装置(12),该壳体围罩着一个马达及一个能够由马达驱动的锯片(18),并且该壳体具有一个手把(24),其中,该锯装置(12)可摆动地被支承得能够相对一个底板(22)在最小与最大的锯深之间调节,其特征为,该锯装置(12)借助一个取决于力的离合装置能够与在锯切时作用到锯片(18)上的操作力脱联,其中,该锯装置(12)通过该离合装置能够与一些锯深调节装置(38、39、45)联接,由此,在反冲情况下,这些锯深调节装置(38、39、45)能够自动地脱开,然后该锯装置(12)能够以使锯深最小的方式避开。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