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利用炼厂尾气生产城镇燃气的方法及其装置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炼厂尾气生产城镇燃气的方法及其装置,其在混气设施中,向人工煤气中混配炼厂尾气,并通过热值控制回路、氧气含量安全联锁系统以液化石油气和/或空气调控产品燃气热值和燃烧特性参数,得到安全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城镇燃气。本发明能够适应炼厂尾气流量、组分、热值及燃烧特性参数频繁、大幅度变化的特点,生产出稳定、合格的、符合管网内燃气具要求的城镇燃气,即产品质量完全达标,各项安全指标符合要求;将气源厂各类气源生产装置与炼厂尾气接收系统有机结合,形成一套完整的、优势互补的、安全的大型燃气生产联合体系,采用方便灵活的多气源混配生产模式,实现成本最优化的目的,同时减少环境污染。
申请公布号 CN10103762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09
申请号 CN200710027617.2 申请日期 2007.04.19
申请人 罗东晓 发明人 罗东晓
分类号 C10L3/00(2006.01)I 主分类号 C10L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代理人 华辉;周端仪
主权项 一种利用炼厂尾气生产城镇燃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人工煤气中混配炼厂尾气,并由空气调控产品燃气热值和燃烧特性参数,得到安全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城镇燃气,其中:所述的人工煤气中混配炼厂尾气,由空气调控产品燃气热值和燃烧特性参数,按体积含量计算氧气含量指标:O2%≥1.0%;所述的炼厂尾气与其它气体的混配比例满足:(1)所得产品燃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必须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0倍,(2)所得的产品燃气华白指数在标准值的±10%范围内,(3)所得产品燃气燃烧势在标准值的±15%范围内,(4)产品燃气的热值保持为标准值不变;所述的炼厂尾气在混配前硫化氢含量控制在小于20mg/Nm3的范围,炼厂尾气的流量和其他组分含量任意变化。
地址 510635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龙口东路205号40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