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帽子(17)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帽子(17)。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作为帽子使用。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和图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5.后视图与主视图对称,省略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89646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02
申请号 CN201130497432.5 申请日期 2011.12.24
申请人 施水宝 发明人 施水宝
分类号 02-03 主分类号 02-03
代理机构 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2 代理人 裴金华
主权项
地址 313013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农兴村沂水里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