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提箱(4)
摘要 1.外观名称:手提箱(4)。2.外观设计的用途:该产品用于摆放红酒或化妆用品。3.该产品设计要点:在于造型上。4.指定最能表现该外观计要点的图片为: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87449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4.04
申请号 CN201130331907.3 申请日期 2011.09.14
申请人 冯志文 发明人 冯志文
分类号 03-01 主分类号 03-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322000 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环溪路50号